Party building dynamics
今年一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渐趋低调的房地产信托也实现了环比近12%的增幅。 “目前房地产信托的收益率相对其他领域要高一些,信托公司有可能通过发行房地产信托来吸引客户,未来房地产信托的存量依然会增长,但占比就不好说了。”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范杰说。 规模大幅增长 房地产宏观调控使得房地产信托这几年低调了不少,信托公司资金信托在房地产领域的配置比例也从2010年的14.95%下降至2012年的9.85%,今年一季度末为9.40%。不过,在规模上,今年一季度末房地产信托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达到7701.79亿元,与2012年一季度末相比,同比增长达到12.18%;与2012年四季度末相比,环比增长达到11.93%,有别于此前的小幅增长甚至是负增长。 “纵向来看,房地产信托是增长的;但横向来分析,即从占比来说,房地产信托没有其他领域增长快。”范杰表示。 对于房地产信托规模在今年一季度的大幅增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在其一季度信托业发展评析中认为,这与房地产市场的复苏有关。新型城镇化战略也为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提供了新的机遇。 其中,“新国五条”中有两条也被普遍看做是对房地产开发的利好。“一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催生了新一轮的拿地热,由此带动了房地产的新一轮融资需求,给信托公司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二是二手房交易缴纳20%的所得税,利好房地产一级市场的交易,一级市场的活跃有利于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周小明说。 整体风险可控 曾经暴露出的风险事件使得人们对于房地产信托绷紧了风险这根弦。规模增长的背后,房地产信托有怎样的风险? “应该说,房地产信托目前不存在系统性风险。如果说有风险,可能是作为融资方的房地产商资金回流即所谓流动性方面的问题,以及信托公司的操作风险,可能存在项目审核阶段风险把控不严的情况。”范杰表示,房地产信托整体风险可控,但单个项目可能会出问题。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经过调控,房地产企业、信托公司对房地产行业的潜在风险认识更加深刻。房地产行业经过整合,留下来的企业整体实力强于以往,房地产信托的风控手段更加完善。而且基于金融市场整体发展,不同金融产品之间的良好组合,也大大提升了市场自身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能力。“此外,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托的潜在风险疏导也很重视。” “房地产信托目前的运作模式、风控措施等都比较成熟。”范杰说,比如在抵质押方面,有土地使用权质押、房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等,而且,在房产抵押方面,是按照售房价格的40%抵押的,从期限来看,房地产信托产品有1年、2年或3年期的,3年时间房价下降6成的可能性比较低。“关键是看信托公司的风控措施是否能落实到位。而且,信托公司不仅要贷前尽责,事中也要跟进到位,只看回款还不够,应关注项目进度以及资金有没有挪用等方面。”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从房地产的发展趋势看,传统的以房地产企业融资为目的、谋取高回报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或将难以为继,未来房地产信托将从产品创新、收益水平、投资领域、资金运用方式等方面进行变革,以谋求发展机会。
从上周信托发行的规模来看,信托产品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尽管数量环比有所增加,但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大幅增长。 据Wind统计,上周累计有55只信托产品发行,新成立的信托规模合计78亿元,环比小幅增长,其中新成立贷款类信托规模7亿元,占比15%。 此前,市场曾预期受银监会8号文影响,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受限,银信合作业务量将明显下降。然而,从数据来看,从银行理财产品流出的资金并未带来信托自身产品发售的大幅增长。对此,国泰君安认为,主要是由于今年一季度信托资产扩张过快,导致二季度起信托公司对规模增长普遍有所控制。 从收益率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下行,并没有带来信托产品收益率的明显走高。国泰君安预计,上周新成立的信托产品预计平均收益率为8.07%,较之前一周上升56bp;新成立贷款类信托预计平均收益率8.63%,较之前一周上升53bp。 国泰君安表示,信托产品总体收益率水平主要受市场流动性影响,同时信托公司也存在故意压低预计收益率提高自身留存收益的可能。 事实上,大量流出的银行理财资金并不一定全部流入信托行业。有迹象表明,2013年1季度以来,大量到期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其后续融资已经从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手里转移到了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处。信托行业流进的资金并没有如市场预期的那样多。长期来看,海通证券认为,随着券商自管、保险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逐步扩展投资范围,将不可避免的对信托业造成竞争,信托行业未来发展空间或将受压制。
随着基金公司、券商等相继开展“类信托”业务,对信托业务统一监管的呼声越来越强。对此,昨日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联合发布的《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课题成果总报告指出,对于营业信托行为,无论其名称如何,只要实质上属于信托行为就应当遵从统一监管规则。 该报告指出,当前金融业的理财产品,无论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发行基金、专项理财计划,证券公司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发行具有真实资金投向的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公司发行投连险产品,乃至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产品的行为都属于信托行为。报告认为,应当对这些信托行为进行统一监管。在制度建设方面,《信托法》为信托行为的规范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但是《信托法》中的规范侧重于陈述原则,对如何具体监管信托行为着墨不多,为监管实践操作带来了困惑。因此,还需要制定更加具体的业务规范。 报告建议,首先制定《营业信托监管管理办法》。该办法应当对信托产品发行、受托人责任、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保护、监管机构监管程序、手段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以更好促进全国统一的信托服务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促进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护。 其次,对具体制度进行完善。为促成和培育全国统一的健康的信托服务市场,还需要更具体的制度完善。报告针对国内的现实情况,提出五点建议:包括实行信托产品注册制度,厘清受托人责任,完善信托登记制度,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调整净资本监管方法。 《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是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共同组织的“中国信托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的总报告。课题研究历时一年半,经历了多次调研与信托业内的大讨论。该报告是对全部课题研究成果的精练。 报告还提出了四个未来值得重点探索的业务方向,即城镇化中的资金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财富管理及相关事务管理业务,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类信托业务。
信托是什么?为什么会有信托?信托业未来应如何发展?即便是信托业受托资产规模发展到今年一季度末的8.7万亿元并成为第二大金融业态,信托业的上述困惑也一直没有消散。 2013年5月22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共同组织的课题——“中国信托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总报告《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下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从历史、理论与实践的理性逻辑出发详细阐述了长期困扰中国信托业监管与经营的上述难题。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介绍了《报告》的基本情况,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翁先定、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华辉等出席发布会进行点评,并分享了自身对行业发展长期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应邀参加了活动。 针对信托业在中国产生和发展的背景,王国刚指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个背景下,仅仅依靠股权类和债券类的金融产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处置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需要有从事财富管理的专业化机构,这就决定了必须充分运用信托机制来完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 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一季度末,信托公司信托资产余额为8.7万亿元,5年多的时间增长了近10倍。但就像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总伴随着整顿一样,一直有声音认为中国信托业未来发展速度将逐渐放缓。但是与会的嘉宾纷纷指出,未来信托业及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前景仍然非常广阔。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如果说我们2012年达到他们(美国、日本)的水平,我们信托规模应该在百万亿元,”王国刚表示。兴业信托董事长杨华辉也指出:“中国当前个人财富的积累使得这个行业的前景非常广阔,中国信托业尚未开始,或者说刚刚开始,没必要因为几万亿元就手舞足蹈。” 但是这里所指的信托市场并不仅仅是目前中国信托公司经营的市场。王国刚指出,中国的资产管理市场应用的应该全部都是信托机制,但是往往改名为“委托”或“协议”,整个市场发展混乱。“我们将信托行为简要概括出五个方面特征:第一是有明确的信托目的;第二是有明确的受益人,受益人与委托人分离;第三是有明确的信托财产;第四是信托财产账户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的财产账户相分离,且破产隔离;第五是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归受益人。凡是具有这些特征的行为都应该界定为信托行为,不管你挂不挂‘信托’两个字。”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中国现行信托业如果完全追赶至美国、日本人均信托服务的同等水平,那么中国的信托服务就需要分别放大52倍、55倍。国内合理的信托服务水平应仍有数十倍的提升空间。
10年来中原信托保持到期交付率和预期收益100%实现的良好纪录 管理的信托资产接近千亿,形成完善的产品业务条线 到2013年,中原信托开展信托业务已逾10年。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的中原信托法人治理规范,产品及业务条线完善,风险与合规管理体系健全,业绩持续快速提升,已发展成为管理信托资产近千亿元、立足河南、服务全国的专业化信托金融机构。 战略目标精准定位 2002年底完成重新登记后,中原信托确立了“做中国最值得托付的信托公司”的战略目标,围绕这一主线不断推进改革和创新。 特别是2009年以后,中原信托培育形成了成长、宏业、宏利、安益系列产品线,确立了信托业务主营地位。2010年开始,逐步完成了固有资产向优质金融股权为主要配置的转型,实施了“合作、转型、走出去”发展战略,推动信托业务由产品主导型向客户导向型转变、由融资型为主向投资型为主转变,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2013年4月末,中原信托管理信托财产962亿元,同比增长69%,是2002年末0.64亿元的1503倍;10年来累计交付到期信托财产1070亿元,分配信托收益109亿元,保持到期信托财产按时交付率和预期收益实现率100%的良好纪录。 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作为总部位于河南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近年来中原信托深入研究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战略带来的机遇,加大对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交通能源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2012年中原信托为上述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信托融资126亿元,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中原信托已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等创新业务资格。创新业务及行业前沿课题研究成为引领中原信托对区域内信托投融资业务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近年来,中原信托建立了系统、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形成了高效运转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现了规范的流程化操作,合规与风险管理覆盖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各个环节。目前,风险意识、合规文化已转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合规与风控能力已成为中原信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中原信托把打造专业人才团队作为人力资源战略的重点,现在员工队伍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56.1%,具有AFP、CFP等专业理财师证书的员工占比14.9%,在区域金融系统中处于领先水平。 品牌影响享誉行业 10年来,中原信托的系列信托理财产品满足了机构和高端个人客户对高品质理财产品的需求,中原信托稳健经营、诚信优质的品牌也被广泛认知,先后获评“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年度最佳风控信托公司”、“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和“中国最佳区域理财机构”。 目前,信托业正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实施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规模推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中原信托将借信托业转型的东风,推进实施业务转型升级战略和客户导向发展战略,持续提升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能力,发挥合规与风险管控优势,为中原崛起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信托业经历了一场从“错位”到回归本源再到重塑优势之路 我国信托业通过跨越式发展,如今管理资产规模已位居金融行业第二。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达8.73万亿元。 起步于1979年的我国现代信托业是个“早产儿”。没有财富阶层,没有要素市场,前20多年的信托公司“除了信托,什么都做了”。更多充当融资渠道的信托公司,成为人们眼中专打擦边球的“坏孩子”。2001年信托法正式实施,信托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2007年“新两规”出台,“错位”发展的信托公司开始加速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 日前,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联合课题组发布的《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显示,国内潜在的信托财产管理需求规模可能达到百万亿元以上。 “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这是信托的立足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只靠股权类和债权类的金融产品,已难以处置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需要有从事财富管理的专业化机制。由此,充分运用信托机制来完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就成为必然趋势。 “在信托业发达的国家,特别在美国,只要是中产阶级以上的人根本离不开信托,比如投资、移民等。”新华信托董事长翁先定表示,在国内大资管时代来临的情况下,可以用信托制度构建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基础。 目前,国内市场上由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机构提供的大量理财业务,与信托公司提供的信托业务并没有根本区别,却没有受到同等的法律调整和金融监管。中国信托服务市场发展面临市场分割的状况。 王国刚表示,在金融市场中,各种本应以信托机制予以规范的资产管理行为,以各种名义游离于“信托”之外,不仅大大削弱了信托市场的发展水平,而且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一些信托的创新产品在无成本或低成本的条件下被模仿;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掣肘,使得市场开拓遇到种种人为障碍,等等。 “信托制度不是信托公司独有的,但信托公司有自己的优势。”兴业国际信托董事长杨华辉说,优势就体现在业务发展模式、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而且,60多家信托公司之间也实现了差异化的竞争。信托公司应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在理清思路的基础上做好经营管理。不过,杨华辉也表示,现在各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不一样,如果不能实现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信托公司的优势可能会消失。 “改善中国的信托服务水平,需促成全国统一、健康发展的信托服务市场。”王国刚强调,政府应当统一信托行为监管规则,且有必要制定《营业信托监督管理办法》。在制度细节方面,可实行信托产品注册制度,厘清受托人责任,完善信托登记制度,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等。 目前,我国名义上的“信托业”只包含60多家信托公司,这60多家信托公司的受托业务也高度集中于资金信托业务,财产信托和公益信托业务较为稀少,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少且断断续续。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一季度末按照资产来源分类的信托业务中,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业务分别占比69.81%、23.99%、6.21%。我国的信托服务还缺乏内容更为丰富的其他财产、财产权及事务管理业务。 由此看来,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水平还较低,信托机制尚未形成主要的金融机制。王国刚说,金融的根本功能在于服务实体经济,在缺乏信托机制的条件下,金融体系的功能是不健全的。“在现代金融发展中,股权类和债权类金融产品借助信托机制创新,这决定了离开信托机制,很难有切实的金融创新展开。”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表示,目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发展信托业是个很好的解决方式。 《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提出了未来我国信托业值得重点探索的业务方向,即城镇化中的资金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财富管理及相关事务管理业务和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类信托业务。比如,财富管理及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可以满足企业、家庭个人财富保值、增值与传承;为转变行政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绩效,养老金、公益慈善基金等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类信托业务也大有可为。 “让信托走进百姓家庭,如此信托发展的根才能扎得更稳。”王国刚说。
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银监会官网首页领导一栏中,副主席蔡鄂生的名字已经撤下,新任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分别是阎庆民和杨家才。官方履历信息显示,阎庆民和杨家才均2013年5月开始履新。 近几年迅猛扩张的信托业务此前由蔡鄂生负责,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升任主席助理的杨家才将分管信托。 杨家才如何应对日益庞大的信托业,将为业内所关注。 消息人士表示,62岁的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卸任是因为到了退休年龄,他从2005年底便开始担任银监会副主席一职。此前,蔡鄂生长期分管非银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现年51岁的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升任副主席,52岁的办公厅主任杨家才升任主席助理,但仍兼任办公厅主任一职。 在蔡鄂生担任分管领导期间,信托业获得了快速地发展,他甚至被信托公司人士称为“信托业发展的头号功臣”。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末信托业资产达到8.73万亿,是2005年的43倍。 进入2013年,信托的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泛资产管理时代”的来临挤压了信托的制度红利;四部委出台的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463号文”也束缚了信托公司政信合作的手脚;而新国五条对房地产信托也产生不小影响;此外,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8号文”对信托公司银信理财业务也是一记重拳。 在被批评为“野蛮生长”之后,信托的风险也引起广泛关注,因此监管部门对待信托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 信托业内人士表示:“蔡鄂生的湖北老乡杨家才对金融机构监管有深入研究,而且监管部门的政策也不会因为领导的更换而改变,他接管信托后,相关政策应该会一脉相承。” 公开资料显示,杨家才为湖北钟祥人,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在银监会任职期间,他参与国家金融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引领国有商业银行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取得较好效果。其主要研究领域为银行监管,且屡有建树,先后出版《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体味金融监管》、《新理念下的银行监管》、《银行监管通论》等著作。 杨家才从1988年开始便一直在金融监管机构工作,曾先后任职于人行钟祥县支行、湖北省和武汉市分行,及武汉大区分行。2003年开始任湖北监管局筹备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到2007年任安徽监管局局长,2007年开始任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 有媒体报道,杨家才以风险处置能力著称。在任安徽银监局局长期间,推动“徽商银行”成立,被坊间称为“徽商银行之父”。
近日,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郑州市2012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中原信托荣获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中原信托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引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作风建设塑造文明,以队伍建设推动文明,以廉政建设保障文明,以强化管理弘扬文明,着力培育“诚信重诺、值得托付”企业文化,为中原信托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和动力。中原信托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合规高效的管理理念,社会和经济效益连年稳步提升;通过整合优秀企业文化,引领全体员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道德观;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贡献。 中原信托将以此次成功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永不满足、永不停步的进取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财富增长、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外信托基金多采用多元化结构,从而令信托产品更加安全,多个非利益相关方可有效地形成制约。国外的尽职调查一般也会聘用第三方机构进行。 国内信托业因何频现信托资金挪用现象?海外机构如何实现资金的有效监管? “海外的托管银行对于专项账户资金监管非常严格,有一次我们发出用款申请后,托管银行一周时间都未放款,理由是‘正在调查’。”一家香港的私募基金公司负责人袁先生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袁先生所说的托管银行监管仅仅是海外信托资金监管体系中的一部分。事实上,由于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并引入多元化结构相互制约,海外信托资金监管已成为国内信托业参考的范本。 完善的法律保障 “信托业在欧美国家有数百年历史,法律体系相对完善,而且海洋法系的国家有着较多信托投资者诉讼的判例。”香港艾迪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许夏雄向记者表示。 即便同是大陆法系的日本,其对于信托资金的监管亦走在前列。作为大陆法系中引入信托法较早的国家,日本的信托法经过80多年的发展,在吸收和转化原本来自英美法的信托制度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去年9月,日本又出台新的金融监管措施,规定信托银行必须建立监管机制,监督投资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行为,并规定投资公司要向信托银行提交投资报告和检查报告。 中国虽然早于2001年便出台了《信托法》,但相关配套却远远不够,尤其是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相关配套不到位,譬如如何保护委托人利益、如何赔偿等问题未能明确。而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整个信托业规模的日渐膨胀,相关法规的配套作用日益凸显。 此间,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银监会曾于2007年发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其中对于信托计划财产的保管有所规定,但并非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强制规范。 多元化结构相互制约 由于海外的信托范畴更为广泛,部分私募基金便是基于一定的信托契约关系建立起来的代理投资,此类基金可称为信托式私募基金。而对于信托资产的安全,则是通过引入第三方制衡的方式加以管控。 据许夏雄介绍,海外信托基金多采用多元化结构。在投资者作为信托委托人将资金交由信托基金后,会由专业的基金公司进行投资,但会要求信托资金必须托管至银行,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加强监管。 上述香港某基金公司袁先生向记者展示的一份与某海外银行签署的托管协议显示,资金发放均由基金经理授权银行操作,需先向银行提供齐全的文件,并声明资金的正当用途,银行必要时还需对此做出核实,且每一笔资金的流出都需要知会包括投资人在内的所有关联方。 “这种多元化的结构会让信托产品更加安全,因为多个非利益相关方之间可以有效地形成制约。此外,国外的尽职调查一般也会聘用第三方机构进行。”袁先生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自金融危机后,美国和欧盟相继出台新规对私募基金和托管银行予以更加严苛的监管。美国2010年批准的一项金融法案,将沃克尔法则纳入其中,禁止银行投资及资助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欧盟的新规则强化了托管银行的责任,规定其即使不直接持有资产也需承担保管责任。 此外,国外的信托计划需要引入行政管理人和第三方审计机构,但在国内并未对此做出强制要求;虽然银行也会定期向信托公司报告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对账单,但无需第三方审计。“银行更多的是扮演经办人的角色,而非监管职责,事实上大多数银行仅仅只是执行来自信托公司的需求。”中南大学信托与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军建告诉记者。 投资者抱团维权 “按照沃克尔法则,投资者(委托人)对于基金公司的高管薪酬以及投资的重大事项都享有投票权,这无疑更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许夏雄表示,“而欧盟的新规亦强调,私募基金在给投资者的年报中须披露投资杠杆计算方法、薪酬机制等更多信息。” 另一方面,由于信托制度在海外的发展和应用较为普遍,海外投资者的维权意识相对较强,他们甚至可以发起集体诉讼,并有强大的律师团体支持。因此海外信托机构对于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披环节也保持相当的重视程度。 然而,由于国内信托产品尚未打破刚性兑付惯例,这也使得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并不成熟。“很多投资者根本就不关心信托项目的具体情况、信托资金监管运用是否规范,他们只关心能否按时拿回本金和收益。刚性兑付的存在,完全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这也导致部分信托公司并不看重为投资人提供信披。”张军建称。
分散的产权导致统一经营业态难以实现,进而使统一管理受到滞肘。而采用商业地产信托的模式,将商业地产业主们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做集体信托,最终实现将多个业主变成一个业主,进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在目前看来,似乎是结合国际经验与现实国情的较好处理办法。有关专家就此建议,可根据商业地产的特点建立相应业委会,在多业主分散产权的情况下,房产的处置权仍留给业主,但经营权和管理权集中进行商业地产信托,进而实现管理与资金融通的便利,为多业主的商业业态发展提供更多途径。 日前,在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和商业不动产专业 委员会共同举办的“销售型商业利弊分析与营运管理及金融创新研讨会”上,来自业主、市场公司及物业、金融服务领域的多位权威代表和专家都就多业主的商业业态经营表达了自己的精辟看法与建议。 中国华鑫国际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陈立洲认为,物权法、信托法出台后,使得通过信托把零售小商户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进行拆分成为可能,这就促使在商业信托领域可参考两种模式。 一是财产分割的信托模式,在商业开发完后,直接把整个商业交给信托,确保商业的所有权统一在信托计划里,开发商持有信托的份额,然后将信托份额卖给投资者。其好处在于所有权没有分割,投资者只是持有信托份额,是收益权。虽然收益权转让在实际操作中曾经面临一定困难,而且信托公司在获得商业所有权后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经营好也尚待考证,但不管怎样,这种模式方向将本来计划零售的商业变成了有统一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的业态模式,为日后商业的增值以及更多的运营管理提供了空间。 另一种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在开发商将商铺散卖时可考虑只卖房屋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而保留经营权和管理权,继而在开发商层面将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信托公司,这样,只要房子存续,经营权和管理权一直都在信托计划里面不会打散,有利于统一管理。如果运作得好,业主在卖房子的所有权和收益权时,还可享受到因好的经营与管理而带来的高附加值。 陈立洲表示,信托与房地产有不解之缘,现阶段虽然信托业务更多集中在住宅领域,但从长期来看,商业信托业务的级别更高,难度虽大,但长期收益也会更高,有较好的上升空间。当然,尽管金融创新为优化销售型商业的运营模式提供了可能的方向,但在具体执行层面还面临很多问题。如在当前法律框架下,信托资产的形成会产生额外税费,增加执行成本;而且国内多数信托公司尚不具备REITS的管理经验,投资人是否能够给予信托公司以足够 的信任,也仍然是个未知数。 对此,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欣认为,金融创新尽管有助于解决销售型商业所存在的问题,但这种工具性手段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 刘欣表示,商业散售确实有市场需求,一方面开发商有压力,另一方面老百姓有这样的投资需求,所以它一定有社会的现实意义。但在现实中,由于缺乏足够有效的统一管理,失败的案例很多。而且从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看,很难将小业主的经营权统一起来,除非有合约或契约。 “如果开发商想做这种物业,又一定要散售,那么就要从长计议,从负责任的角度来制定长久的计划,有可能从一开始就引入信托计划,当然这是针对新建的项目。而且,政府要积极发挥作用,毕竟大量闲置商业可能导致隐藏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社会资源的浪费,需要政府通过积极立法等手段,让业主有形成统一的意志的机会和场所,当然在形成统一意志的前提下,也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一定是相辅相成的。” 刘欣说。
今年6月,中原信托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叩启了以信托资金助力郑州航空港区建设的大门。目前,首笔10亿元信托资金已于6月14日募集到位,并拨付郑州航空港区,有力地支持了航空港区建设。 郑州航空港区是全国首个国家级战略的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航空港区的发展对于推进中原经济区战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中原信托作为省属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要求,以长期投资的眼光着眼航空港区的未来发展,成立了航空港区项目实施团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信托融资方案,经过精心组织、紧密安排,高效完成了首笔10亿元信托资金的募集及拨付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为中原信托与郑州航空港区的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利于双方开展更深层次、更高层面的合作。下一步,中原信托将继续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采用包括贷款、应收账款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为航空港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中坚力量,方正东亚信托公司通过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着力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以科技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关注的一个重点,对信托资金投向高科技与高成长型产业领域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推进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信贷,大力加强对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项目的金融支持。 信托具有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三大领域的优势,能够集成债权、股权和夹层等多种金融工具,将投资者、实体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权益有机统一在信托平台上,集中各类资源,整合各方智慧,将金融资本引入实业和服务业,将民间资本引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民生工程,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自2010年开业以来,在国家有关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引下,积极发挥信托优势,推进金融服务工作。至2013年4月,方正东亚信托公司累计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1493亿元,其中80%以上信托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在存续的791亿元信托资产中,投向实体经济的规模为743亿元,占比达94%。 灵活设计 为实体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根据实体企业的具体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灵活设计产品交易结构,采取信托贷款、收益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将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 为实体企业提供信托贷款。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募集合格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向从事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实体企业发放信托贷款,支持企业持续发展。例如,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向武汉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放2.9亿元信托贷款,用于武汉化工新区铁路专用线的建设。武汉化工新区80万吨乙烯项目是国家批准的重大项目,铁路专用线是该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 以收益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实体企业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等资产的收益权,对企业各类基础资产进行准资产证券化的设计,盘活资产流动性。例如,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募集信托资金1.2亿元,用于受让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20%武汉安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收益权。百步亭集团是武汉本地知名的民营企业,信托资金用于集团旗下安居工程建设。 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将募集的信托资金直接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或受让其股权,对项目实施主动管理,信托到期通过股分分红、股权转让或减资等形式完成资金退出。例如,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项目,将5亿元信托资金以增资扩股方式入股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解决武汉地铁集团开工建设武汉市轨道3号线、4号线二期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需求。 以基金型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实体企业。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借助有限合伙契约或公司形式,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对实体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达到与实体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目的。例如,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募集6.3亿元信托资金,投资于复邦基金的LP份额,转化为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实现了按股分取收益。 开展小微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方正东亚信托公司通过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着力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3年4月末,存续小微企业信托规模18.5亿元。在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发行的“上饶一期中小企业集合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信托项目中,共募集资金3460万元,用于向江西上饶地区的6家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信托贷款或项目贷款。 科技金融也是方正东亚信托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关注的一个重点,对信托资金投向高科技与高成长型产业领域的项目,方正东亚信托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截至2013年4月末,存续科技金融信托规模10.8亿元。在“高新正行项目一期集合资金信托”信托项目中,方正东亚信托公司通过结构化产品设计,引入专业产业投资公司作为信托项目的劣后受益人,以受让股权收益权的方式,为武汉天捷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资金。武汉天捷公司自2006年以来始终占据中国全(半)挂多轴线液压重型运输车(1200T-60T)市场份额第一位,也是唯一成功向国内外市场投放动力模块运输车、少数能生产液压支架搬运车的厂商,并在2009年12月率先生产并交付使用中西部地区第一台盾构机。其特种-高技术-量产-规模经济的发展路线符合高端装备制造的特点,市场前景广阔。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关于科学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推进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信贷,大力加强对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项目的金融支持。截至2013年4月末,方正东亚信托公司用于绿色信贷项目的信托资金规模为25.1亿元。在“海润光伏”信托项目中,方正东亚信托公司向光伏产业投入信托资金2.8亿元,支持绿色能源企业持续发展。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较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是一家经营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蒋明康在由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举办的2013中国信托业峰会上表示,在大资管时代,信托业除了要关注规模发展,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发展质量。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已达7.46万亿(编者注:应为7.47万亿)。而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信托管理资产总规模迈过10万亿大关几无悬念。以规模论,信托业已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信托产品也已成为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重要渠道和手段。 蒋明康表示,2012年在信托业发展史上,注定是极不平稳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全行业资产规模达到了非常让人炫目的记录,同时全行业也强化了风险管理的规范和手段,大资产管理时代已经走进了现实。 “除了对发展的形势看好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发展过程中行业所面临的挑战;规模发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发展质量。”蒋明康强调。 蒋明康称,在过去的一年中,全行业强化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也注意到规模的发展一定要与其内部管理相适应。“目前行业呈现出从原有的以通道业务为主,逐步转为以技术管理为主的发展新趋势。” 尽管去年信托业质量的提升非常明显,但人才的大量流动给信托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考验。蒋明康指出,信托公司凝聚力、内部管理、专业团队的建设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还强调,希望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一定要把信托的责任做好。“在项目出现风险的时候,要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做出正确的反映、消除项目的风险。”他说,这不仅需要信托公司加强自身建设,也需要相关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蒋明康表示,业务创新是引领信托公司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的信托业竞争仍然比较初级和简单。信托公司要想持续发展必须在信托法的法律框架下实现自主管理、特色化经营。
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中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达到了8.73万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继银行业后的第二大金融产业支柱。然而,在凝视客观的信托数据之时,我们不免要对信托业的现存状态与未来发展之路进行一些思考。 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在信托、券商、保险、基金、银行理财等各类金融制度的博弈下已经初具雏形,而资产管理市场饕餮盛宴的背后是中国金融市场现存法律规范与创新金融产品发展的矛盾,包括影子银行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与监管缺失之间的矛盾。对于信托业而言,进行一次自上而下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迫在眉睫。 一、顶层制度设计需要推动制度定位变革 我国新时代的信托公司成立于信托法颁布之前,其设立的初衷并非出于信托制度建设的需要,而是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其初期的探索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景象。然而,随着信托公司数量的逐渐增多、经营业务出现了极不规范的行为,甚至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之嫌。整整20年间,信托公司在历经五次行业大整顿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才应运而生,紧接着“新两规”的颁布实施,才使信托公司真正走上“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道路。信托自此具备了探索主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在分业监管体制下,信托制度在资产管理市场早已经突破了信托公司的主体限制,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通过诸如“理财产品”、“资管计划”这样的表述介入本应隶属于信托关系的财产管理制度,难免陷入经营运作的法律困境。如果能够针对现存矛盾与问题,进行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不仅能够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让资产管理行业的各类产品法律关系归位,而且有利于为信托公司找准定位、谋求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顶层制度设计需要推动功能定位变革 信托公司目前所做的业务为类信贷业务,不论如何进行产品创新,整个行业仍然没有脱离“监管套利”的低水平发展层次。而推动信托行业功能定位的着力点应该在于利用跨市场投资的优势,最大限度地集合社会资金,发挥自主管理能力对金融资源进行整合与配置,实现从资金到资本的飞跃。笔者认为,为了促进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使制度效益最大化,混业经营应当是信托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已经在这些方面进行探索的除了有背靠银行大股东的建信信托、交银信托、兴业信托之外,还有中信集团及平安信托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另外,重庆信托的发展模式更是在业内上演了一场“蛇吞象”的金融博弈,旗下的金融机构涉及券商、银行与基金,为自身走集约化道路、积累资源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不难看出,上述综合化金融集团为构建结构化投融资模式、寻求各类金融工具的集成优势提供了潜在的发展平台。在充分发挥信托功能创新的前提下,发掘跨市场资产配置、跨领域资本投资,既可以弥补法律制度相对于金融创新实践的滞后,也可以为培育成熟稳定的金融体系做好准备。 三、顶层制度设计需要推动信托经营参与者的变革 广受业内诟病的“刚性兑付”是信托业近些年迅速做大资产客户端的一把金钥匙,也是信托公司最终不免遭遇破产命运的一把试金石。毋庸置疑,第六次信托业的整合很可能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而到来,很显然这次转型的背后推手并不是政府的监管,而应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目前财富市场的乱象所呈现给我们的是,真正具备管理优势而卧薪尝胆搞创新、防风险的信托公司无法与叫卖高收益率产品的信托公司进行良性竞争,迫使一些机构从事高风险投资而无形中放大了金融系统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正在信托行业上演,真正的制度红利正在离我们远去。唯有提高行业参与者的竞技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竞争的质量与效益。 美国信托权威斯考特有一句名言,“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媲美”。为了更好地发展信托业,让它如生命常青之树,就需要进行一次自上而下的顶层制度设计。改变不同监管部门下各类机构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从产品创新逐步向功能创新与制度创新方向转变,从而更好的协调短期生存问题与长期核心竞争力培养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