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y building dynamics
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PCCW Ltd., 0008.HK, 简称:电讯盈科)周二称,公司倾向于将旗下电信资产以商业信托形式在香港上市,而非其他地区。 电讯盈科发布公告称,仍在与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商讨有关将商业信托于香港上市的可能性。 与新加坡规定有所不同,香港目前不允许商业信托上市。电讯盈科上周表示有意将旗下电信资产以商业信托形式上市,这引发市场猜测其商业信托可能不得不在新加坡上市。 电讯盈科称,有关建议已根据香港现行规管架构提交至香港监管机构考虑。 电讯盈科称,长远而言,通过持有上市商业信托的大部分信托单位、以及控制商业信托的信托经理人,该公司仍会维持对电讯业务的控制性股权。 该公司还称,以商业信托形式分拆独立上市的所得款项用作强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以及为未来增长作出投资。
兔年伊始,各家商业银行便在混业经营方面纷纷出招。这边兴业银行控股联华信托、那边农业银行重金收购嘉禾人寿进军保险,一场打造金融控股集团的竞赛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农行收购嘉禾人寿,也宣布国有大行均有了各自的保险业务。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借助银行遍布各地的网点,也将大幅提高其收入能力。以交银康联为例,在交行入主的一年时间内,其保费收入即从2009年的8402万元激增至2010年的7.12亿元,保费收入增长达7倍多。 银行收购金融牌照提速 随着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商业银行探索综合经营的步伐愈发加快。近年来,不断有银行收购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的新闻浮出水面。 兴业银行日前披露,该行已于1月31日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成功受让新希望集团、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联华国际信托约51.18%的股权,总转让金额8.52亿元。继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两家国有银行后,兴业银行成为第三家获国务院、银监会特批控股信托公司的银行。 通过此次控股联华信托,兴业银行的混业经营触角已覆盖银行、证券、信托三大领域,距金融全领域只差保险牌照。 由于信托公司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兴业银行的此次涉足,拥有一块稀缺的信托牌照如同收获了一个“聚宝盆”。快报显示,兴业银行2010年实现净利润185.28亿元,同比增长39.5%;实现营业收入434.8亿元,同比增长37.25%。 紧随兴业银行,去年刚上市的农业银行也斥26亿元巨资,将一张保险牌照揽入怀中。根据农行公告显示,农行将出资25.92亿元认购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发行股份逾10.36亿股,每股价格约2.5元,收购若顺利完成,农行将成为其控股股东。嘉禾人寿五家原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上海安尚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由原来的各占20%稀释为9.8%,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49%。 嘉禾人寿为2005年12月成立的内资寿险公司,注册资本9.96亿元。截至目前,嘉禾人寿在全国已有15家分公司,下辖188家营销服务部。截至2010年底,嘉禾人寿总资产176亿元,全年保费收入45.22亿元,2010年已实现微利。农行董事长项俊波表示,本次控股嘉禾人寿,将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业务平台,优化收入结构,丰富金融服务的产品种类。入股后,农业银行将分享中国寿险市场这一领域的巨大增长潜力,为农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开闸以来,已经有多家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如工行12亿元收购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0%股权,建行收购太平洋安泰51%股权,交行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股权等。 而这一银保“联姻”对于参与双方均有利可图。一方面,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将有利于提高其中间业务收入,为其带来更多利润增长点。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借助银行遍布各地的网点,也将大幅提高其收入能力。以交银康联为例,在交行入主的一年时间内,其保费收入即从2009年的8402万元激增至2010年的7.12亿元,保费收入增长达7倍多。 风险控制需做足 兴业银行、农业银行节后纷纷涉足银行外的金融领域,正是我国银行业加快综合经营步伐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息差收窄、拨备提高的背景下,减低对于单一息差收入的严重依赖,被各家银行提到了重要高度。 除了银行自身加快中间业务外,拓展金融领域,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跨市场、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已成为商业银行的共识。为了打造一个一个涉及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租赁等多类非银行金融业的平台,收购其它金融类公司势在必行。目前,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均已建立起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控股集团,国内、国际业务双向突破,基金、保险、信托多项业务开花。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进行混业经营有着多种优势。首先,金融控股集团比单一的银行业务更能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提升企业的利润能力。其次,金融控股集团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可以具有在集团内部分散经营风险、平衡现金流的作用。此外,可以为需求愈发多元化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尽管银行跨领域全方位经营好处多多,但仍需规避如内部风险传递、单个公司危机影响集团运作、内幕交易等相关问题。只有将风险控制做足,才能让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走的更远。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扩大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的权限。 这些权限均涉及对内幕交易的打击,比如将此前无人监管的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体系之中。同时,在监督管理的章节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权限甚至可以不用申请司法机构批准,直接冻结或查封相关财产。 “虽然没有明确谁来管理,但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应该就是证监会,这是共识。”一具有监管层工作背景的人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至于查处内幕交易,现在即是证监会相关机构的职能。 监管对象扩至私募基金 根据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显然,相比现有《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增加了“非公开募集”,此即包括近年来发展迅猛的阳光私募基金。 实际上,尽管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体系成为共识,但是市场上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方一直持有异议。一方认为,私募基金更多地和证券投资相关,其监管权应该划归至证监会旗下。另一方则表示,由于私募基金发行阳光化产品,借助信托等渠道,因此应该由银监会对其管辖。 一具有监管层工作背景的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业内的共识是由证监会来监管私募基金,“立法的人此前应该和证监会、银监会都有沟通,银监会不会为难私募基金的。” 上述人士举例说,其实不同监管机构之间也是可以进行良好合作的,“此前成立银行系的公司时,由银监会来确定试点银行的名单,此后成立基金公司的具体操作都是由证监会来做的。再说,现在银行给公募基金发行产品,公募基金同样由证监会监管。” 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近年来,监管机构对老鼠仓、内幕交易等违法的证券投资加大了查处。比如,证券交易所加大对证券营业部的监管、证监会去年以来对公募基金多起内幕交易的查处,但是,目前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阳光私募发行产品借助信托平台,正二八经的监管,只有工商局。”一家阳光私募基金公司高层人士昨日表示,现在私募基金掌握了相当体量的资金,从市场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讲,监管层不能对这些机构的相关信息一无所知。 据早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发展迅速的阳光私募基金对于是否要被监管,处于矛盾的心态。此前一家阳光私募基金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被纳入监管即被赋予了法律身份,因此更安全更有保障。但是,像现在这种没人管的状态,也挺好的。” 扩大对基金的监管权限 在扩大被监管对象的同时,修订草案同时扩大了对基金的监督管理权限。 首先是加强了日常监督。修订草案第七十七条(一)表示,“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要求其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而在现有《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无此条款。 其次,在涉及处理违法行为的条款中。修订草案第七十七条(二)表示,“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该条款较现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增加了“涉嫌”两个字,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确定违法,证监会也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修订草案第七十七条(四),相比现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增加了“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等权限。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现有《证券投资基金法》需要经过司法机关批准的财产、证据的查封和冻结,在修订草案中,证监会可以无需司法机构批准,直接冻结相关财产和证据。修订草案第七十七条(六)表示,“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查封。” 此外,修订草案还增加了限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第七十七条(七)称,“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2011年1月份,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债券发行规模增加,短期债券发行比重有所上升;货币市场交易量较上月有所萎缩,货币市场利率大幅攀升;现券交易量增加,银行间债券指数小幅下跌,国债指数略微上涨;国债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上移。1月份,上证指数震荡下跌,市场日均成交量较上月有所下降。 一、债券发行情况[注1] 1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3453.5亿元,同比增加65%。截至1月底,债券市场托管量[注2]为16.5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量为16万亿元,占债券市场托管量的97%。 1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以短期和中期债券为主,5年期以下短期债券发行比重较上月有明显上升。 二、拆借交易情况 1月份,同业拆借市场成交1.7万亿元,同比下降3%,较上月下降36.8%;交易品种以1天为主,其中1天期品种成交约1.4万亿元,占本月全部拆借成交量的84.5%。 1月份,同业拆借利率月初回落,下旬大幅攀升。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3.70%,较上年12月份上升78个基点;1月31日,7天拆借加权利率较上年末上升175个基点。 三、回购交易情况 1月份,债券质押式回购成交量为6.9万亿元,同比增加19.7%,较上月减少10%。交易品种仍以1天为主,1天品种共成交约5.3万亿元,占本月全部质押式回购成交量的77%。 1月份,债券回购利率月初回落,下旬大幅攀升。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4.29%,较上年12月份上升117个基点;1月31日,7天回购加权利率较上年末上升296个基点。 四、现券交易情况 1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3.9万亿元,同比增加11.3%。银行间债券指数月末收盘为132.5点,跌幅为0.2%。交易所国债指数月末收盘为126.6点,涨幅为0.3%。 五、股票交易情况 1月份,上证指数震荡下行,上证指数月末收于2790.7点,较月初下跌62点,跌幅2.2%。沪市日均交易量为1024.5亿元,较上年12月份下降141.7亿元。 (资料来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1]债券发行情况仅指我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情况(不含央行票据和企业债券)。 [注2]不含央行票据托管量。
记者:在《信托法》颁布施行十年之际,您作为专职律师从事金融信托法律服务也满十个年头,十年来《信托法》给信托业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请谈谈您的看法。 李宪明:人们习惯说《信托法》颁布后信托公司开展了真正的信托业务,其实质是推动了信托业的制度创新,信托业走向了法制化的发展轨道。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信托业的规范发展。监管部门依据《信托法》的原理和基本规定,制定了关于信托机构和信托业务的管理办法,针对证券投资、私人股权投资、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业务制定了专门的业务指引或管理办法。 第二,信托业的自律发展。在信托业务开展初期,信托法的实施、关于信托业务监管的部门规章和信托公司产品设计几乎是同步进行。信托公司开发集合信托产品时,有关交易结构、集合信托文件的名称、法律性质、信托登记和税收处理等大大小小的问题是在尝试中逐步解决的。信托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本、内部管理制度和行业惯例,弥补了信托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定缺位的不足,可以直接作为制定监管规范的基础资料。这些非正式的业务规范与监管部门的正式规章制度、信托法一并构成了信托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信托法的完善和配套制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信托业法律意识显著提高。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性,信托产品设计、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都需要考虑法律上的可行性。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越来越重视内部合规与风控部门的作用,对外部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十年来信托业持续平稳的发展,与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和信托公司合规意识的提高是分不开的。 记者:在现有的法律架构下,信托公司在实际业务中还是体会到法律体系需要健全。您作为律师,在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信托法律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您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李宪明:《信托法》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还是很多的,毕竟只有74条的一部法律,从异国他乡移植过来,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生根开花需要经过一定的历史时期。总体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信托制度本身的理解存在误读的情况。例如,将信托关系与代理关系混淆,认为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设立信托时保留对于信托财产的部分管理权的,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受托人应当对委托人处理与设立信托的财产相关事项的行为承担责任。关于信托目的合法性,各国法律一般都禁止规避法律的信托活动,我国也不例外。但是,目的合法性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概括地讲信托目的合法性原则,可能使信托关系中一些合理的受托人财产管理活动被解释为直接或间接规避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导致信托目的合法性原则被滥用,因此,需要有具体可操作的认定标准。再比如,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其审慎管理义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这是信托活动中困扰信托当事人的难题。信托财产的形态、管理方式千差万别,受托人的管理运用是个动态过程,普遍适用的具体标准难以制定出来,抽象的标准又难以把握。 二是关于信托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问题。例如,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制度开展信托业务,通过贷款、股权投资、买卖、租赁等方式运用信托财产,也需要运用《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对交易活动的人数、期限、参与资格等会有限制,投资人通过信托安排规避了这些限制,是否属于信托目的违法。在信托活动中经常发生股权、不动产等的过户交易,如何纳税。 《信托法》实施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我国缺乏信托传统,信托意识缺位,人们没有认识到信托制度的重要性,《信托法》实施的必要环境条件不具备。《信托法》制定出来后,仅仅作为金融工具在使用,而且局限于发挥资金融通的作用,将信托当做银行对待。而这只是信托功能的冰山一角。信托在财产管理领域的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记者:您认为充分运用信托制度可做的事情还很多,主要指哪些领域?有什么社会意义? 李宗明:在过去的十年里,信托公司做的业务主要是资金信托,简单的债性或权益性融资业务,而真正体现信托制度优势的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业务,几乎是空白,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个例外。即使是资金信托业务,相比于我国庞大的潜在资产管理市场,占有的份额也很有限。如果能够将有管理和增值需求的民间游资最大限度聚集起来,纳入主流的金融体系,是解决社会投资、金融调控和非法集资等问题的重要手段。这方面,信托是个有效的制度工具。在社会公益领域,信托制度能够通过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另一重要领域是民事信托。信托制度是因人们的财富管理需要而设计,源于丰富的生活实践,家产传承、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有信托的身影。我相信信托制度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展,我们的生活将因信托而改变。 记者:看来信托的制度功能被低估了,远没有发挥出来。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推动信托观念的普及,以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功能? 李宪明:根本的方法在于完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功能,通过制度引导人们自觉选择和使用信托制度。在这一点上可以把各类法律制度比喻为法律市场上的产品,人们进行制度消费时自然会选择物美价廉、功能齐全的制度。 在各类可用于财产管理的制度中,信托以信托财产独立性、受益人制度、节税功能等独树一帜。但是,如果信托制度的这些功能或优势不能够发挥出来,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信托法》规定了信托财产独立性制度,但需要具体的条例或部门规章落实这一制度。信托天生具有节税功能。进行任何信托活动首先都会遇到如何纳税、如何征税的问题。在信托活动中,财产移转的环节多,如果没有特殊的税收政策,会增加税赋,人们就没有动力使用这种制度。如果国家鼓励人们使用信托制度,提供税收杠杆引导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记者:您怎样看待信托业的前景? 李宪明:信托业的发展与信托制度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单位和个人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财富的种类也由单一的货币资金,向实物资产多元化发展,房产、股票、艺术品等财富形式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资产管理市场发展的空间巨大。当信托制度步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才会真正引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构和理论研究界的关注,推动全社会对信托的关注,这时将迎来我国信托制度大发展,迎来我国信托业的蓬勃发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包括重庆市31个区县和四川省15个市在内的成渝经济区,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城镇、产业聚集区,自然禀赋优良,交通体系完整,人力资源丰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新形势下加快成渝经济区发展,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统筹城乡改革,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力争到2015年,使成渝经济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会议,称今年将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力争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 会议还称,央行将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实施好跨境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继续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等个案试点,积极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对外负债等问题。 此外,央行称,将有序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继续落实境外相关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积极回应境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的需求;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不断深化双边货币合作和本币结算;继续扩大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协议的签订,落实已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和本币结算协议,鼓励互换资金用于贸易投资。 央行数据显示,2010年,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结算量显著上升。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20个省份,2010年银行共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 二是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序开展,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取得明显进展。2010年各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跨境投资个案试点427亿元,共批准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试点项目16个、金额814亿元。 三是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逐步拓宽。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逐步开展,截至2010年12月底,5家境外机构获批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核定额度292亿元。 此外,双边货币合作进一步扩大。2010年先后与冰岛、新加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09年底以来已累计与8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管理当局签署了总额为80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资金的用途逐步向跨境贸易结算扩展。
据国家统计局4日发布的数据,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大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工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的已有220种,其中,粗钢、煤、水泥产量已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国家统计局表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去年超过日本,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占我国国民经济40%份额的工业,为我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不断前移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去年,我国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突破16万亿元,比2005年增加8.3万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3.7%,平均每年增长11.7%,为同期世界平均增速的两倍多。 2009年,中国制造业在全球制造业总值中所占比例高达15.6%,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工业制造国。
据媒体报道,因2月信贷投放速度适中且各项风险指标回归正常,央行已取消此前对数家银行实施的差别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分析人士表示,这一做法符合央行设定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目标的初衷,也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当信贷投放节制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正常时,就没有理由继续实施差别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是在既有的差别准备金制度中引入宏观审慎要求并加以规范化、透明化,主要是基于社会融资总量、银行信贷投放与社会经济主要发展目标的偏离程度及具体金融机构对整个偏离的影响,并考虑了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稳健状况及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情况等。年初央行已向金融机构明确了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的相关要素和规则。央行在2月份曾表示,已对全国超过40家金融机构实施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连续上调、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实施的威力已经显现。消息人士此前透露,2月银行业新增信贷在6000亿元以下,远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其中,工、农、中、建四大行新增贷款分别为550亿元、700亿元、470亿元和450亿元,合计低于2200亿元。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透露,今年我国将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房数量可能将首次超过市场类住房,保障房投资高达1.3万亿元。 针对最近房租上涨的问题,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表示,租金调控应该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最近住建部已经在进行调研,各级政府有责任重视租金调控工作。 1.3万亿投向保障性住房 齐骥介绍,去年我国销售商品住房9.3亿平方米,算下来大约900万套。今年要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如果商品住房按照去年的规模来向市场提供,今年我国保障类住房供应将首次超过市场类住房。 据透露,这1000万套保障类住房包括几个部分:一是400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二是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近200万套,三是廉租房160多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近220万套。 庞大的保障房建设计划需要大笔资金。齐骥预计,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预算约为1.3万亿元。 “在拟定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时,我们就对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保障这一目标任务的完成,做了一个大致的测算。”齐骥说。 据齐骥透露,近200万套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建设资金约需5000亿元,将主要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 400万套棚户区改造所需要的年度投资,也在5000亿元左右,其中,中央将提供4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省和市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棚户区改造。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以后,由工矿企业和被改造的职工筹集的,大约有3400亿元。 “总体算下来,完成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被保障对象以及所在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的资金,将由中央、省级和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齐骥说。 政府三大途径筹集5000亿 政府准备从哪里筹集这5000亿元的巨额资金?齐骥说,首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财政预算中要列支一部分。 其次,今年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比例。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净收益计提比例提高到20%。这是一大笔资金。 第三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各地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等费用外,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去年全国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有50多亿元,今年会有进一步提升。“我们还开展了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去年计划了400多亿元,今年还要有这样一个指标。” 同时,今年中央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落实,我们还提出和建议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比如,在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时,保留了为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融资平台,这个融资平台可以继续运作而且要发展。”齐骥说。 “通过现有的资金渠道和一些新的政策支持,今年完成1000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是完全可能的。”齐骥说。 租金调控纳入房价调控 针对最近房租上涨的问题,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表示,最近住建部已经在进行调研,下一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有责任来重视这项调控的工作,将通过加大供应、加强市场监管措施来解决租金上升问题。 “我想租金的调控应该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沈建忠说,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有责任来重视这项调控的工作。北京市市委书记已经明显表态,出租房的租金政府要调控,并且北京要形成以出租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出租房的比例要达到60%;另外,北京也在研究加强出租房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这都是积极的信号,地方政府已经在采取措施。 沈建忠说,租赁的需求是刚性的需求,调控要更多地强调增加供应。今年要大规模地建公租房,这样就会解决相当一部分租赁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除了这些供应渠道以外,还要从社会化、市场化的房源渠道来想办法。 沈建忠分析认为,租金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问题。首先是季节性的因素,特别是春节以后,外来人口回城务工,这是租房需求集中时期,也是上调租金比较集中的季节。其次,目前租赁房的来源主要以分散的、个体的市场为主,还没有大型的专业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所以受房源的影响比较大。第三,从经济的角度看,由于通胀和加息的预期,加上现在我们的住房租售比和国际上比较起来还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现在一线大城市大部分达到500:1以上,所以理论上它有上涨的空间。此外,市场监管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法律还有一些空白的地方,信息还有一些不太透明的地方,包括少数中介机构、中介人员还有一些不良的行为在里面。 全国在建商品房面积超30亿平米 齐骥说,预期在“十二五”期末,或在“十三五”第一年或者第二年的时候,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将有20%以上的家庭住房是通过政府保障或者政策支持来解决的。 “"十二五" 结束不意味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结束,届时还将根据城镇化发展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过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供应,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适当提高保障标准。”齐骥说。 齐骥还透露,2010年全国新开工建设商品住房将近13亿平方米,目前全国在建的商品住房,包括前年甚至更早一些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面积超过了30亿平方米。而去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是9亿多平方米。 “我们乐于见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住房推向市场,从增加供给的方面来缓解供需矛盾。”齐骥说。
前期一系列密集宏观调控的作用已经显现,种种迹象表明,货币政策最密集的紧缩阶段已告一段落。一方面,即将于明日发布的CPI数据极有可能在1月的基础上有所回落,短期内加息的必要性下降。而来自各种官方和半官方的言论更表明,后续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空间正在缩窄,政策出台的频率也会较今年头两个月明显下降。房地产市场成交萎缩,局部区域房价环比回落。紧缩政策的洪峰很可能已经过去。 2月CPI继续回落预期强烈 本周五,2月的宏观经济数据将全面发布,而其中最具标志性意义的数据——CPI,有较大的可能会继续下滑。其主要原因在于,来自权威部门的人士在“两会”期间多次透露:“1月份CPI低于社会预期,2月份CPI可能还会低一些。”受此影响,近期二级市场对2月CPI下滑的预期显著上升。 另外,从业界研究机构的观点看,大家普遍感到新调整后的CPI统计方法颇为“神秘”,这加大了CPI预测的难度。在CPI同比数据下降呼声强烈的背景下,仍不乏认为通胀继续升温的观点。高盛的最新预测指出,预计2月CPI同比增幅可能从1月份的4.9%升至5.1%,但这样的观点在“权威人士”率先披露的数据趋势面前已经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准备金率上调频率将下降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董事长肖钢9日表示,由于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不少银行存在资金紧张的状况,他认为今后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空间正在缩小。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更表示,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已达历史最高水平,已没有上调的空间。 无独有偶,中国数家此前被实施差别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银行因2月信贷投放速度适中且各项风险指标回归正常,已获取消被上调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另外,部分县域金融机构准备金率有望于4月1日下调。 本报宏观分析员认为,对大型银行而言,如果未来信贷投放仍有过激行动,存准率无疑仍有上调空间。只不过,未来存准率的上调频率会显著降低,且越来越接近上调末期。未来,公开市场操作、央票将在宏观调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严厉紧缩“洪峰”已过 证券市场历来担忧宏观调控领域的“三座大山”:加息、准备金率上调、房地产调控。如今,加息压力缓解,准备金率上调频率也将放缓。 再看房地产调控,虽然住建部官员表示“如果房价不能稳定,时刻准备出台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但从3月份第一周的房地产交易情况看,已公布数据的13个城市总体交易量和销售均价双双下滑,与今年2月的均价相比,已公布数据的13个城市的房价中有9个城市的房价下跌(数据来源:高盛中国开发商研究报告)。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3月6日表示,目前推广房产税至全国范围内的条件还不成熟,仍需要积累经验,目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由此可见,从中长期角度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最密集、最严厉的阶段正在过去(前提是未来房价不再失控)。 结合上述三方面的分析,《投资快报》宏观分析员修正前期因国际油价快速上涨而上调的紧缩预期,并认为密集紧缩性调控政策的洪峰已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全国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平台”10日在京启动。当天,浙商银行、成都银行、徽商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股权项目率先挂牌,涉及金额约6.5亿元。 据悉,该平台是北金所结合目前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市场需求,经过与数十家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国内外投资机构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后推出的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它立足于北金所已有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不良资产交易、信贷资产交易、信托资产交易、私募股权交易等业务平台,吸纳、汇集和处理全国各类金融资产供给和需求资源信息,为地方商业银行的股权转让、不良资产处置、信贷资产交易、股权融资等领域提供综合性专业服务。 据统计,目前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已达到192家,这些地方商业银行大多数是由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经过合并、重组等形式演变而来,具有三大先天性特点:一是股权结构相对复杂;二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三是经营区域相对狭小。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专业交易平台,目前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透明度偏低,市场信息不对称,难以实现交易价值最大化。 记者了解到,全国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平台启动后,通过规范的交易流程和服务,可以帮助中小金融机构优化股东结构,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有助于防范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及法律风险。 数字显示,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截至2010年底,北金所已累计完成各类金融资产交易超过3700亿元,占据全国市场接近80%的份额。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13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新股发行制度肯定要不断调整,但要分步推出、逐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直在证监会视野之中,但今年具体有哪些动作还没有定论。有些问题目前研究得已经很清楚了,但是何时推出还要选择合适时机。 此前,朱从玖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未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考虑存量发行、给予承销商更多配售权及进一步优化询价机制等。 根据证监会部署,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分阶段逐步推出各项改革措施。很长时间以来,主承销商配售权和存量发售都是市场热议的话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境外成熟市场都有这两项制度安排。证监会有关人士多次表示,对主承销商配售权、存量配售问题将继续进行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择机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