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y building dynamics
近期,一系列的项目发生风险事件把集合信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曾顶着低风险、高收益、刚性兑付光环的集合信托产品,开始被投资者怀疑,甚至抛弃。集合信托产品究竟是良好的固定收益产品还是合法的高利贷工具?该如何去评判一款信托产品是否值得投资,这是摆在每个信托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普益财富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 普益财富指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优劣,可以对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融资项目的还款能力、信托产品的风险水平和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首先,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方面,由于目前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产品在设计上以债权模式或者“物权+反购”模式为主,收益一般按照预期收益率兑付,故可以用其预期收益率来评判其收益水平。收益水平越高,信托产品的质量越高。 其次,融资项目的还款能力方面,目前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基本上为项目融资模式,借款人或者项目本身的现金流或者利税前利润已知,测评体系用项目或者借款人的EBIT/信托产品兑付资金需求衡量项目还款能力。还款能力越高,信托产品的质量越高。 第三,信托产品的风险水平方面,虽然目前固定收益集合信托有刚性兑付文化,但产品风险依然不容忽视。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通常收益较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通常收益较高,投资者应该规避风险高收益低的产品,以及风险不可控的产品。对信托产品的风控水平从两个方面评价:第一,项目或融资人自身是否有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第二,信托公司为控制这些风险采取的风控措施或者产品设计是否得当,是否有效。 最后,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也很重要,信托公司的自身实力不仅代表了信托公司对项目的把控能力,而且涵盖了信托公司开发集合产品的经验、在产品出问题之后信托公司处置资产的能力、信托公司股东对其业务的支持等。所以,一家公司的综合实力如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影响到信托产品的设计、运行、清算。
日前,一壹影视文化投资基金(一壹资本)推出国内首支影视文化集合信托产品,该产品由外贸信托发行,招商银行托管,指南针财富负责营销推广。此次发行量在1-2亿元之间,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的比例是1:9。这是继在国内设立首支影视文化投资基金后,一壹资本向中国影视文化产业亮出的第二张牌。 经过2011年下半年井喷式增长后,今年上半年,集合信托产品数量增长虽有所放缓,但募集规模增长仍在加速。 与银行、保险、证券一样,信托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整体趋缓的形势下,中国信托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 纵观国际电影市场,好莱坞的蓬勃发展与电影基金融资密不可分。上世纪70年代,美国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吸引了大量个人投资者,投入到电影摄制的资金可在短期内提前折旧,同时可以作为报税时的预扣金额。1995年,投资组合运用于电影投资,美国国内大量保险资金和退休资金蜂拥而至,充裕的资金极大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2004年,华尔街的私募基金加入到电影投资的大军。在好莱坞,第三方股本融资已成为私募基金和避险基金资金的普遍融资方式。而在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刚刚开始。 近几年,中国电影市场发展迅猛,电影票房一路飘红。而票房上的佳绩仅仅是外在的光环,电影市场的高成本运作,一直以来也困扰着制作方。 中国影视行业发展到今天,鲜有一种良好的机制将投资和影视产品两种元素恰当结合,特别是某些单一投资被影视行业大发展的诱人光环击中后,义无反顾地投入却又血本无归地退出时,风险控制话题才重新被人重视。 众多投资正在瞄准风头正劲的中国影视市场,但是在这场搏杀中,单一资本无法与集合资金抗衡。集合资金的绝对优势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量的集合,另一个则是资金资本属性的集合。 金融资本之所以能与中国影视文化结成姻缘,主要是因为金融资本解决了以下4个难题:专业性的挑战,资金的需求度,投资资金进入退出的渠道风险和管理风险,产业链延伸的系统化管理。解决了这4个影视行业的发展瓶颈,投资影视就没有传言中的那么困难了。 此次一壹资本与指南针财富的强强联合表明,除了以银行信贷和投资基金等形式进入的金融资本之外,集合资金形式的信托计划首次跻身中国的影视文化领域。 需要强调的是,一壹资本和指南针财富之所以能够成为国内首个影视文化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管理人及咨询服务商,这得益于此产品并非为单个影视项目而设计,而是得益于为投资资本所提供的专业风险控制。每一种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都意味着财富管理领域将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 如何将融资能力转化成有效的投资能力?这是一个摆在每个理财公司面前的现实问题。只有和专业系统的金融机构相结合,充分发挥资本的集合效能,才能和大多数以个人决策为主导的普通民间资本相区别,持续健康地把控影视行业风险,推进中国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
“尽管信托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的限制已经放开,因受到股票市场走低影响,9月份证券投资类的新产品并未显著增加。”启元财富投资分析总监汪鹏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受中秋和国庆双节影响,9月集合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较8月有略微下降,期限拉长,收益率下降,但基建类信托的平均预期收益率首次超过房地产类,位居首位。 信托环比发行下降 普益财富数据显示,截至9月26日,40家信托公司共发行了114 款集合信托产品,环比下降了14.29%。 按公司统计,湖南信托、长安信托、中铁信托并列第一,华信信托第二,外贸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并列第三。湖南信托为本月发行数量的黑马。 《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统计,本月发行的产品中,81%的产品公布了期限,环比上升了7个百分点,平均期限约为25个月,环比上升2个月。 其中,1至3年期产品依然占据主导地位。1年期至2年期(不含)产品的占比为37%,环比上升了0.22个百分点;2年期至3年期(不含)产品的占比为49%,环比下降了3.13个百分点;3年期以上产品占比为14.13%,环比上升了2.91个百分点。 在已公布期限的产品中,120个月的产品有两只,分别投向证券和金融权益,但未披露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平均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是36个月期限产品,约10.875%。 剔除仅发行一只产品的公司,平均收益率最高的是北京信托,为10.25%;紧随其后的是中信信托、华融信托、陆家嘴信托、外贸信托,分别为10.07%、9.75%、9.42%、9.38%。 预期收益率上,不考虑投资起点的差别,各类别预期收益标准下降明显,整体的平均水平为9.08%,环比下降了0.36个百分点。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资金运用领域方面,基础设施的平均预期收益率超越了房地产,约9.79%。其次是工商企业和房地产,分别为9.38%和9.17%。 就资金方式而言,权益投资产品最多,占29.82%,未披露方式产品期次,约25.44%;贷款运用第三,约24.56%。但平均预期收益率最高的却是债权投资,然后依次是股权投资、贷款运用、权益投资、未披露产品、租赁和证券投资。 “虽然许多产品的资金运用方式从字面上来看有所不同,但从实质层面来看都是基于债权方式的贷款运用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据整个市场的绝大多数。”汪鹏说。 基础设施类信托发行领先 《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统计,9月份基础设施类信托不仅在发行量上超越了近期不温不火的房地产类信托,而且在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上也成为投向领域的榜首。 “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基建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正逐步走高。”汪鹏表示,这不仅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和稳增长的双重压力下的必然诉求,也是地方政府在2009年始的上一轮经济刺激政策下遗留的债务,“目前正承受较大的换旧账的压力。” 基建类项目层出不穷,重新提示市场开始预防新一轮的风险,对此,汪鹏特别提到了在近几个月个别基建类产品中出现了的以“毛地”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之所以应关注地方政府为平台公司融资所提供的抵押土地是否为‘毛地’,主要是因为“毛地”没有估值的基础,有的地方政府为了配合融资,往往先开出土地证,方便作抵押。”汪鹏告诉本报记者,抵押物若为“毛地”,由于其本身并未进行过土地平整和“七通一平”,平台公司无需经过正式的“招拍挂”购进土地,故其土地的真正价值难以进行恰当的评估,导致之后风险控制中的抵押率失去了锚定的参照而成为了空中楼阁。 证券投资类信托预期收益最低 随着股票市场成交持续低迷和点位一再破位下探,在信托理财中部分浮动收益的证券投资类产品表现不尽人意,即便在产品设计之初以投资定向增发股票来增加“安全垫”的定增产品,也或多或少感受到投资回报的下行压力。 在9月信托的资金投向披露中,证券投资类产品的数量最少,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对此,汪鹏提示投资者选择产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关注产品投资管理团队的过往投资业绩,存量管理规模与当下增量规模是否差异过大。“对于新创立的业务团队,其业绩和团队稳定性都有待时间的验证。” 其次,投资标的储备情况。“一是标的质量要好,投资标的本身的基本面和成长性在同行中占据领先地位;二是项目最好要具备专属性,也就是尽量能通过投融双方单独商定定价,而非简单的公开市场竞价靠价格竞争来获取投资标的,毕竟更低的价格买进才能有更高的收益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满足前两者要求的项目能够吸纳的资金与产品规模是否能够匹配。资金体量大的项目,能够在谈判中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更要注重资金管理方本身的能力。” 第三,投资者自身对产品发行时点是否合适要有独立判断,汪鹏表示,“若认为产品发行时点是未来两年的市场相对低点,那么就可以介入。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上市公司往往更乐于在市场情绪高涨估值偏高的时期进行融资,因为此时的融资定价可以更高一些。”
建信信托筹备养老金业务的步伐提速。近日该公司和建设银行就开展养老金业务合作进行了深入沟通。除建信信托外,还有一些信托公司正在准备设计相关的养老金信托产品,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 建信信托人士介绍,公司正积极筹备养老金业务,信托资产主要是建行养老金部委托代管的资产,更偏重于企业年金的性质,并非与国内相关省份的社保基金挂钩。在产品设计与策划上,并非单纯使用养老金资产进行再投资以获取相关收益,可能更多地会以这些资产为基础,设计相关的信托产品,通过理财或证券化的方式来获取稳定的现金流。 建行与建信信托在合作成立类年金信托产品方面达成一些共识。双方未来合作的方向是逐步推进建行集团养老金融综合服务,丰富建行集团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利用信托的优势功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养老金融服务。 虽然一些信托公司涉足养老金业务,但相当多的信托公司对该项业务持谨慎态度。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从养老金业务的宗旨和信托公司目前发展的态势看,养老金业务很可能是信托公司诸多板块中的“鸡肋”。鉴于信托公司业务考核压力、养老金业务投资范围的限定以及监管部门对养老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限定,信托公司要开展该项业务还有一定难度。 中信信托人士表示,从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名单看,绝大多数是基金公司、银行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很少,但从投资的专业化和绩效看,信托公司并不亚于这些机构。如果能放开资格限定,相信会有更多的信托公司创新设计相关产品,提高养老金的收益率。 建信信托人士表示,信托公司在深度介入养老金业务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实力,了解客户企业的外部环境、财务状况、风险厌恶程度以及当时的市场状况,理智选择介入模式。对于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应尽力争取担任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
房地产信托的兑付危机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凶猛,延期兑付或是无法兑付的情况虽不乏案例但并没有大规模扩散。只不过,在房地产市场偃旗息鼓的这段时间里,房地产信托也进入了休整时期。 在基础产业信托风生水起的光环背后,房地产信托已经把目光瞄向了商业地产、旅游文化地产,或许是未来两年房地产信托的主攻方向。 房地产信托发迹于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增长,在房地产调控的持续影响下,超过10%年化预期收益率的普通住房信托项目已基本绝迹,与房地产信托的鼎盛时期不可同日而语。 但上帝关上的一扇门,也一定会留下一扇窗。2012年,商业地产项目、旅游文化地产项目(下称商旅房地产项目)不仅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也引来了信托公司的关注,对接商旅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始频频亮相。 仅以9月份新发行的房地产信托项目为例,来自用益信托工作室的产品搜罗结果显示,19款房地产信托产品中,有接近一半数量为商旅房地产项目,包括富祥13号(天津万通中心项目)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业酒店装修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郑州动漫基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等。 而其中10个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10%的房地产信托项目大多也集中在商旅房地产项目,上述三个信托计划的投资期限分别为60月期、24月期、24月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在15%、10.8%、11.5%。 西部一信托公司总裁坦率表示,“未来,轻轨、高铁等现代化交通工具将大大拉近城市之间的距离,缩短人们对距离的概念,以快速交通为依托的城市综合体商业地产,是最具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的地产领域板块”。事实上,几乎所有信托公司都看到了这一点,对商旅房地产信托多有涉猎。 今年4月,中信信托、首创华夏、中恒聚信、星耀集团联合成立总规模达100亿元文化旅游产业基金,重点投入文化旅游、生态农业和民族文化等领域,成为迄今为止信托公司参与旅游文化房地产最典型的案例。 华宝信托产品创新与研发中心人士认为,旅游文化地产项目虽然回报周期长,相应的风险也较大,但是在商品住宅房地产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信托公司参与地产项目的一个出口。“旅游文化产业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方向,旅游文化地产具有相当的增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产融结合的信托项目也是我们主攻的方向之一。” 在参与商旅房地产项目的形式上,集合信托仍然以权益投资为主,兼有信托贷款。在业内人士看来,权益投资作为集合信托大类中最多运用的方式,这种形式对接商旅地产项目参与度更高,也更能体现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符合信托公司的整体转型方向。
信托产品在10月首周热度不减,甚至出现被“秒杀”的情况。记者昨日了解到,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成为近期市场上的新热点,部分客户在节前就早早准备好资金准备参与抢购。而信托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不论选择何种信托产品,都应考察还款来源和担保措施等风险控制措施。 “秒杀”现象再出现 “我在节前就准备好了资金,最近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很热卖。”客户李先生对记者表示,此前他参与认购了两款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但都没有排上队,所以这次只能“提前下手”,早早地和信托公司预约好,免得“秒杀”不到。 用益信托研究员王利分析,近年来信托行业发展很快,但信托产品还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信托产品已经连续几周出现成立数量和成立规模均有增长,整体呈现出上升势头。特别是在近期市场流动性宽松的情况下,尤其是较高收益信托产品常常出现被“秒杀”的情况。 一家信托公司的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信托、矿产信托和艺术品信托已经不再是市场热点,最近热卖的是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业内相关数据显示,自今年6月以来有超过60款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发行,实际募资规模超过240亿元,预期年收益率最高可达到12.5%。 以上信托业内人士介绍,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是相关企业将应收账款的受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然后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支付给相关企业,在收回应收账款后可支付投资者本金和收益。 “关键是投资者要弄清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的融资方情况。”以上信托业内人士分析,采用股权、土地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模式的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安全性较高,另外信托募集资金规模相对应收账款总额的折扣率越低越好。 平均预期年收益逾9%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10月首周正值国庆节假期共有100款信托产品成立,成立规模约为170.63亿元,成立数量和规模分别环比前一周大幅增长96%和99%,平均期限和平均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78年和9.19%。 “平均预期收益率比前一周下跌0.04个百分点。”研究员王利表示,由于受到央行降息以及流动性宽松等因素的影响,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从8月份开始有了明显的下跌,总体来看信托产品平均预期收益持续下跌的趋势还可能将持续。 不过,研究员王利提醒投资者,信托行业繁荣的表面也同样有风险存在,今年以来部分艺术品信托和矿产信托产品爆发风险,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有效防控风险仍将是下半年信托行业的关键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论选择何种信托产品都应具体考察其风险控制措施的设置,例如还款来源和担保措施等。
“到期必兑付”的中国特色信托产品暗藏的风险正愈发引起各方关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0日发布《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下称《报告》)指出,中国信托企业管理的资产总额在今年6月底时已达5.3万亿元(约占GDP的11%),两年内增幅高达90%,其表面的良性现象可能会让投资者低估风险,并有可能将风险溢出至银行业。 实际上,就在这份《报告》发出的两周前(9月24日至28日),国内信托产品单周成立数量再次超过百款,环比增长接近100%。 “信托规模近两年的高速增长,与业内盛行的刚性兑付有极大关系,这让信托产品不像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而更像是高息存款,安全、收益高。”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贺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随着信托业规模的扩大,刚性兑付恐难持续,信托的风险和收益将进一步匹配。他建议,相关制度应尽快健全,预防风险溢出。 争相拥入 “现在很难有像信托这样合适的投资产品了。”济南投资者李谦向导报记者表示,数日前,他刚刚用手头几乎所有的资金购买了一款投向地方基建的集合信托产品,投资期限1年,门槛100万元,年化收益率可达9%。“以前年化收益率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12%左右。在银行理财产品中,1年期收益率超过5%的产品都很少见。” 济南市民曹晓华也向导报记者表示,她一开始比较担心信托的风险问题,但最终被说服,因为经过查阅资料她发现,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例到期未能兑付的信托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没有出现到期未能兑付的风险事件,主要是因为在监管层的“窗口指导”以及银行、信托对自身信誉的追求下,信托公司强制保证项目到期支付,称为“刚性兑付”。 陈贺表示,正是中国信托业独有的刚性兑付,令诸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差者拥入了高风险市场,而大量资金的拥入,也促成了信托规模的爆发性增长。数据显示,2011年底至今,信托业几乎以每月净增1000亿元左右的速度在发展,预计到今年9月底,有望突破6万亿大关,一举超越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的金融业“二把手”。 风险凸显 业内人士表示,在资产规模和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刚性兑付已经成为一剂猛药,确保信托产品的高效募资和高速扩张。无论是信托公司还是购买者,没有谁愿意在这一过程中自断财路。但如今,随着信托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每一个出问题的项目埋单正变得越来越困难,风险苗头时常冒出。 今年4月,中诚信托的华业地产项目因为信托计划到期无力偿还而由华融资产接盘;中诚信托30亿元的“诚至金开1号”项目能否确保兑付,目前仍然是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近两年还有绿城事件、吉林信托骗贷案以及华澳信托长信2号等几起兑付风险事件。 陈贺表示,目前各类信托产品都存在不少风险。以现在最火爆的基建类项目为例,其抵押物大多是土地,但很多土地都未完成拆迁,政府平台公司也不需要通过招拍挂买地,这类地块的估值就有较大水分,很难说清楚。“更不用说房产、艺术品等高风险投资项目了。” “未来随着信托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信托公司埋不起单的时候,该怎么办?”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刚性兑付保障或打破 实际上,信托亏损事件并非不能存在。陈贺表示,作为一种寻求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不能要求信托公司的每一个项目都挣钱。只不过是刚性兑付将投资者的风险降为零,而一旦这一保障被打破,风险扩散范围将比想象中大。 事实上,打破刚性兑付已经箭在弦上。信托行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在近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表示,由于“信托关系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两者之间的界限泾渭分明,所谓信托公司对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理论上均无法成立”。“买者自负风险”成为近期业内最强音。 陈贺表示,IMF《报告》涉及的风险提示并非无中生有,一旦信托公司承受不住埋单的负担,前期进入的小投资者恐将受损严重。同时,由于银信合作密切,这一风险有渗入银行系统的可能。 对此,陈贺认为,信托业应该早做准备,建立起风险缓释和化解机制,同时加强投资者进场管理,在投资者中深入普及“买者自负风险”的投资理念。
日前,平安信托旗下一只半年期的黄金挂钩产品到期,半年绝对回报近6.5%,年化收益更达到近13%。在投资机会匮乏的市况下,作为一只风险水平偏低且投资于海外金融市场的信托产品,这一成绩引起业界关注。 公开数据显示,该期产品名为“平安财富?君恒稳健三期2号”,于2012年3月23日成立,是平安信托推出的首只黄金挂钩信托产品。产品挂钩标的为SPDR黄金ETF,SPDR黄金ETF是一种追踪国际黄金现价的黄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黄金上市交易基金(ETF)。彭博数据显示,SPDR黄金ETF与伦敦黄金定盘价历史走势高度一致,自2012年3月23日以来相关性更高达0.957。 平安信托相关人士透露,2012年3月,基于黄金现货价格将温和上行的观点,平安信托及时推出该结构性产品,为投资者提供间接参与海外黄金市场投资的机会。 回顾过去半年的国际金价不难发现,金价在3月至9月期间起起伏伏,总体而言,经历下跌、整理、上涨三个阶段。尤其是8月开始,随着各国央行大力推行货币宽松政策的刺激,金价大幅上扬。9月6日,欧洲央行推出“直接货币交易(OMT)”计划,欧债危机得以缓解;9月13日,美联储如市场预期推出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QE3),弱势美元及货币宽松政策的刺激,再次推动金价大涨。
10月16日,交易商协会邀请监管部门领导及各相关市场参与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资产支持票据(ABN)创新座谈会,专题研究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引入信托模式相关事宜。来自信托公司、发行企业、主承销机构、市场投资人的代表及法律专家参加会议。 虽然交易商协会开始探讨向信托敞开大门,但是相关公告没有体现出监管部门和交易商协会的具体说法。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表示:“信托公司能够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完全取决于信托公司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市场的认可。” 弥补此前信托缺席 今年8月,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家企业成功发行了25亿元的资产支持票据业务。 资产支持票据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发行过程是发起人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PurposeVehicles,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而SPV的主要功能正是在于隔离资产出售人和被出售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SPV可以分为特殊目的公司(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C)两种形式,在我国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基本都是通过信托实现的。 但是,根据此前交易商协会制定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对于ABN的交易结构中是否要进行严格的风险隔离安排并没有做出非常具体的要求。同时,也没有提及要引入信托机制,也就是没有让信托公司参与其中。不少信托公司对于自己在银行间市场的缺位表示不甘心。 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冯光华表示:“首批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产品采用账户隔离模式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对于信托公司参与资产支持票据创新业务,协会持开放态度,只要企业、主承销商、市场投资人等相关市场参与机构认可,协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各市场参与机构在注册制框架下进行产品持续创新。” 某信托公司的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之前信托公司是有个呼吁,但是具体怎么做,怎么参与现在来说还比较早。”在他看来,信托的本源应该有一个二级市场交易,这样才能避免刚性兑付的压力。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会议的召开,至少表明了监管部门想把信托纳入的态度,但是具体怎么样参与还有待细化,结果可能未必有信托公司期待的那么乐观。 监管部门态度含糊 闵路浩表示,银行间市场为发行人、投资人和各类中介机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信托公司也一直有意愿参与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在银行间市场引入信托机构参与,有利于市场发展。 至于信托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闵路浩表示,信托公司能够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完全取决于信托公司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市场的认可。监管机构一如既往地支持信托公司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参与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 参会企业、金融机构和法律专家分别就资产支持票据的推出对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企业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的重要意义及资产支持票据中引入信托模式的具体路径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围绕发行人资产出表的意愿问题、资产支持票据引入信托模式后的带来的多重税收问题、引入信托模式后如何保护投资人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关于会议中提到的资产支持票据引入信托模式后带来的会计和法律层面的问题、多重税收成本问题、信托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职能边界问题、信托产品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流通问题等相关问题,冯光华表示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研究探索解决路径,力争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刚性兑付”,悬于中国信托行业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所谓刚性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之后,信托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如果项目出现风险,导致没有足够资金进行兑付,那么信托公司需要利用各种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分配,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兜底”。 刚性兑付实际上是信托行业的“潜规则”,因为并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信托公司一定要遵循刚性兑付原则。另一方面,刚性兑付很大程度上成就了中国信托业的“非理性繁荣”。截止到今年上半年,中国信托资产超过5.5万亿元,业内预计信托业资产规模不久将超过保险,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信托产品保底的同时又有着高收益,这无异于低风险的高息存款。 这一行业“潜规则”屡受诟病。因为刚性兑付是“父爱主义”式的监管,尽管暂时不会出现风险,但随着潜在风险的不断积累,“泡沫”终究会破裂。因此,对市场的保护不但没有促进其发展和成熟,反而降低了市场识别风险的能力,适度暴露风险对中国信托行业畸形的现状来讲,不失为一种循序渐进的推动和变革。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就“刚性兑付”的话题专访了中信信托副总经理王道远。 第一财经日报:在你看来,刚性兑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王道远:刚性兑付的现象由来已久,以产品到期日为终点倒计时进行保兑付,似乎已经成为了信托公司的日常工作。刚性兑付的产生,有中国理财市场的历史原因以及相关规则不够完备等因素。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理财毕竟是最近十年才出现在中国,原来国内拥有富余资金的机构和个人主要是进行储蓄,从保底储蓄到理财,在思维上有一个自然接受过程。这种保底观念最先被活跃在资本市场上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打破,银行理财和信托也是对企业的直接融资,投资者却认为和资本市场有区别,无论是金融脱媒还是理财意识的建立,都要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条件应是买者自负、卖者有责、信息披露充分等,但这些方面究竟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尽职尽责存在着争议。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和监督机制,就可能存在金融机构不尽职管理,却和融资方串谋,从而损害投资者权益。 另外还涉及到司法问题,应具备司法能够公正判断的机制,未来打破刚性兑付应由法院的案例判例来实现。有些问题必须是各方产生很大的分歧之后,产生碰撞,最后由司法部门审理,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形成历史性、标志性的案件才会起到示范作用。 日报:对于尽职管理和调查,目前监管在这方面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王道远:资产管理涉及很多环节,监管部门对如何尽职管理和尽职调查有着相应的要求,但每家信托公司都有着一套内部标准。如果出台行业性的标准,一旦过于严格可能会使信托公司难以做到,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我希望,解决刚性兑付问题能早日走入正轨。 日报:如果信托公司做到尽职尽责,而融资方仅仅遇到短期流动性问题,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融”,解决一时的兑付问题? 王道远:刚性兑付主要面临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价值贬损,由于生产周期造成上述仅存在流动性风险的情况,这种情况在金融伦理上讲是可以接盘的。 另一种是价值贬损,企业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之前就已面临亏损,或者不具备经营能力,甚至面临破产,如果信托公司判断失误,与这样的企业进行合作,只能说明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有限,或者没有做到尽职尽责。融资主要看企业的未来,金融机构介入之后与企业一起创造新的价值,实现利益共享。 目前来看,业内非价值贬损的情况多一些,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可能出现资金问题,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受到宏观形势和环境的影响。 日报:你刚才提到司法层面尚无突破,是否从侧面也印证了这个市场的不成熟? 王道远:关于司法判例,将来应该要去触及这个问题,用案例教育大家,一定要有买者自负和卖者赔偿,这个最直观,也是最有说服力的。 目前司法案件中,关于信托的极少,这本身就是行业不成熟和不发达的表现,没有纠纷的市场算不上是活跃和良性的,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司法在这方面的认知和执法能力相对有限。
3%至4%,这是近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普遍收益率,尤其是在央行两次降低基准利率之后,各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随之下降。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少有的几款收益率超过5%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集中在信托类产品或投资于企业债券类的产品。我们常说的信托,一般是指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目前投资市场黯淡的大环境下,信托大都能达到8%以上的年化收益水平,所以最近的信托市场出奇得红火。但在做出投资决策前,你需要对其特点和基本运作有所了解,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银行河北省财富中心理财师安雪梅经理,希望对广大投资者有所帮助。 信托产品收益高起点高 据安雪梅经理介绍,目前的信托产品期限主要在1年半到2年,年收益大致在7.5-10%区间,大多投资于企业的某一具体项目,起点一般在100万或300万以上,由于数量少起点高,只针对少数人群,往往一推出就被抢购一空,比如:上半年中国银行曾推出客户年收益达10%的信托产品,非常紧俏。不过,最近由于降息原因,信托产品收益也有所下降,最新一期的信托产品年收益在8%左右。 安雪梅经理建议在选择购买信托产品的时候要注意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购买,因为这些机构往往对风险把控较严。再就是要了解信托产品的具体投资方向或项目,以及该信托产品的到期还款保障措施。因信托产品起点较高,建议集中自己的资金,以便获取可能的最高收益,因为购买金额的大小会产生收益差异。最重要的一点,必须要详细了解之后选择与自己能够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理财产品购买。 高收益是否蕴含高风险 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比其他同类理财产品高得多,这是否意味着其中蕴含着更大的风险?这也许是很多投资者关注的。 据了解,投资信托有信用风险、预期收益率变化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受信者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不能按初始条件偿还资金而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会导致信托投资者蒙受损失。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多项因素也会影响到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与股票、基金和债券不同,信托产品大都缺乏流动性,多数产品的投资期限为18个月、2年,有的甚至达到6年。而在此期间,投资者需按照合约规定,不能随意赎回信托产品。 安雪梅经理表示选择什么样的理财产品还要根据个人的资金情况。流动性较强的资金可以选择类活期产品,比较稳定资金可以选择期限较长产品,从目前的情况看,尽可能选择较长期限产品来锁定收益是不错的策略。另外,如果资金量较大又能承受相应风险,可以选择信托类产品。因为,每一个投资者情况不同,如果有可能尽量同银行理财经理多做沟通,以便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更好的建议。
保监会22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分析人士表示,《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投资品种,有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此外,建立以保险公司作为买方的主导地位,将促进整个金融资产管理市场的统一、竞争格局,其他金融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需求开发更多风险管理责任明晰、收益稳定的创新产品,有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将提升投资收益率 《通知》对相应金融机构的净资产、信用等级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对手风险。《通知》明确,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资产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价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且基础资产由发行银行独立负责投资管理,自主风险评级处于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至三级。发行银行需满足“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者为境内外主板上市商业银行”等条件。 对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通知》要求,其入池基础资产限于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和关注类的贷款。按照孰低原则,产品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相当于A级的信用评级。 对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知》要求,其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且由受托人自主管理。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对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知要求,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业内人士表示,此前险资主要通过投资股市和债市来获取投资收益,而《通知》将优质信贷资产纳入险资投资范围内,更有助于险资介入实体经济且提高投资收益率。 促进金融产品创新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投资的上述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产品结构应简单,基础资产清晰,信用增级安排确凿,且有稳定可预期的现金流;保险资金应当优先投资在公开平台登记发行和交易转让的金融产品。 分析人士表示,《通知》对上述投资品种设置的门槛实际是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出售给险资的必须是优质且明晰的资产,这将有效地控制风险,并且有助于整个金融市场的产品完善和创新。同时,《通知》要求险资优先投资公开登记发行的产品,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产品的透明度并促进市场竞争。 对于投资额度,《通知》明确,保险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这意味着,保险业最多可有近2万亿元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券商等发行理财产品。此外,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0%。 在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对金融产品进行实质性评估,应当关注产品交易结构、投资范围、流动性管理和信用增级安排等。
2012年10月,“认知信托成就财富——中国信托业投资者教育系列活动”已正式拉开帷幕。作为投教系列活动的开篇,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起草撰写的“中国信托业投资者投资行为习惯调查”问卷正式上线。 2012年10月29日-11月9日期间,中国信托业协会、东方财富网共同发布“2012中国信托业投资者投资行为习惯问卷调查”。该调查旨在更深入地了解广大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投资情况与投资偏好,提升信托产品的研发能力、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 该问卷除了发布在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网站之外、还将在中国信托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官方网站、投教活动专题页面及东方财富网进行发布,并配以东方财富网优势广告资源进行宣传推广,为后续投教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投资者现可登录东方财富网直接参与问卷填写,主办方为了感谢各位投资者对本次问卷调查的大力支持,将从搜集到的有效问卷中抽取19名幸运投资者、送出本次活动的精彩大奖。 中国信托业投资者教育系列活动由中国银监会非银部指导、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东方财富网承办,旨在帮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认识信托行业、了解信托产品,走近信托公司,为投资者与信托行业搭建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投教系列活动专题还包括“百问百答”、“案例分享”等栏目,而随着投教系列活动不断地推进,后续还将开展优秀信托企业走访、信托业高管访谈、信托业主题沙龙及2012中国信托业高峰论坛活动。
日前,平安信托获得由银监会批准的股指期货业务资格。作为国内最知名的证券类投资产品平台之一,平安信托表示,目前公司正根据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的要求,着力研发以行业轮动为基本策略同时充分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功能的自主管理产品。 股指期货在2010年4月作为国内开放的首批金融对冲工具,迅速成为市场交易的热点,并打开了中国对冲基金发展的序幕。平安信托正式获批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标志着公司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正式进入金融衍生品投资领域。 据了解,获得股指期货交易资格后,平安信托在遵守相关监管条例基础上,未来会开展基于套期保值、套利、投机等多种策略的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证券类信托产品可通过平安信托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业务,这将使该类产品投资模式由传统而单一的高风险、方向性、趋势性的模式转变为以市场中性策略为主的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模式。 与此同时,平安信托表示将引领证券类信托产品投资策略向多元化发展,由“共同基金”模式逐步向“对冲基金”模式转换,为今后信托公司的证券投资类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打开新格局。 平安信托董事长兼CEO童恺表示,平安信托能引入股指期货业务,不仅有利于管理现有证券类产品的系统性风险敞口,也可通过自主管理或引入第三方投资顾问设立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股指期货类产品,满足平安信托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理财需求,并提高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力。 据透露,平安信托在研发充分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功能的自主管理产品的同时,也在市场上广泛接触具备运用股指期货进行交易且历史业绩优秀的第三方合作者,未来将会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据介绍,就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的开展,平安信托不仅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了专项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也在人员配备和系统支持方面做了充分的配置。针对股指期货存在的交易风险,平安信托建立了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风控体系,根据产品策略不同而设置不同的监控方案及量化风控参数,并进行严格的压力测试,产品成立后会定期提供投资管理报告,及时向委托人或受益人汇报产品的运作情况。同时,平安信托将针对不同产品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筛选合格投资者,通过宣导培训、合同条款重点揭示等多种手段向客户充分披露产品风险。 童恺表示,平安信托长期以来秉承为客户提供最优质资产配置服务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产品,股指期货这一新型套期保值的金融避险工具,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满足部分投资者高端理财需求,从长远看,有利于信托计划受益人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