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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原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285号)批准公司重新登记,并改制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2亿元(含1500万美元)。
  中原信托以资产管理专家团队为基础,致力于利用信托制度提供高品质金融服务,同时借助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完备的风险控制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稳健的信托金融理财产品,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2006年、2007年,中原信托先后被国内权威财经媒体《证券时报》评为"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和"最佳区域理财机构"。2007年,中原信托被《大河报》评为"最具价值金融投资机构"。
  中原信托的价值理念:"做中国最值得托付的信托公司",致力于成为值得股东托付、值得客户托付、值得员工托付,进而值得社会托付的信托金融机构。

  二、招标项目--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人
  (一)项目内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河南省国资委关于省管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保证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安全、有序,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企业年金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范围
  本项目涉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所有符合条件员工,截止2007年底,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享受企业年金的员工为115人。
  (三)项目目标
  依靠受托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托管人、账管人及投资管理人;依靠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

  三、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组成
  (一)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项目对外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共七部分(七章):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第四章:投标书内容;第五章:评审及决议办法;第六章:管理费报价书;第七章:附件。投标人无论是否参加投标都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文件严格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四、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资格。其代表必须是经投标人合法授权的、能够完全代表公司行为的代表人,一旦投标书开标并认定,中标公司必须按照投标书的承诺履行。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五、招标文件发送和具体时间安排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3日至2008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7:00, 在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二)2008年12月8日:招标人就所有投标人进行初步筛选。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知投标人参加最终的受托管理机构选聘会。
  (三)投标截止日:2008年12月8日即为投标截止日。
  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投标机构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书后,如有疑问,可在2008年12月8日12:00前将问题发至联系人邮箱,招标人在发问当日将答复问题。

  六、具体联系方式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郑州市郑汴路96号)901室
  联系人:谢国贤
  电话:0371-66510030
  传真:0371-66510030
  电子邮件:hr@zyx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