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中原理财-宏业2期-名门盛世不动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将于2010年2月25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本次信托收益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计划名称:中原理财-宏业2期-名门盛世不动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计划期限:30个月,符合信托计划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时,信托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4、成立时间:2009年2月25日。
5、计划规模:计划本金为3500万元。
6. 资金运用方式:中原信托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加入信托计划的信托本金集合起来,以设立名门盛世不动产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信托”)的方式投资购买名门盛世项目9#楼裙楼第五层整层商业用房。
7、预期年收益率:单笔300万以下预期年收益率为10%;单笔300万以上(含)预期年收益率为12%。
8、收益分配方式:信托本金的预测年净收益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分配至受益人账户。
9、分配期:2009年2月25日至2010年2月25日
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2009年2月25日中原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签订了编号为豫中信单字(2009)第03-1号《名门盛世不动产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并于次日将信托计划本金3500万元划付至单一信托财产专户用于投资购买名门盛世项目9#楼裙楼第五层整层商业用房,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和管理。
截至2010年2月25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产合计为41,101,734.59元,其中,货币资金6,053,348.19元;信托负债合计为2,377,734.59元;信托权益合计为38,724,000.00元,其中,实收信托为3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724,000.00元。
截至2010年2月25日,本信托计划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58,709.34元,累计发生支出2,334,709.34元,其中,发行费37,140.25元、印刷费1,575.00元、保管费52,500.00元、律师费2,500.00元、受托人报酬2,237,644.09元、其他费用3,350.00元。扣除分配期营业费用后,本信托计划在分配期内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为3,724,000.00元。
三、信托收益累计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分配至受益人账户,本次为第一次分配。
四、本次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1、收益期间:本次分配是2009年2月25日至2010年2月25日期间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2、分配金额及实际收益率:本次分配的信托收益合计为3,724,000.00元,其中300万元以下份额信托收益为2,380,000.00元,信托收益率为10%;300万以上份额信托收益1,344,000.00元,信托收益率为12%。。
3、分配时间:2010年2月25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分配方式:本次信托收益采用现金方式,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由受托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划付至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受益人账户。
五、其他事宜
欲了解本次收益分配详细情况,请登陆受托人网站进行查询,或拨打受托人客户服务电话,我们将努力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受托人网站:http://www.zyx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800-883-6861 0371-66510126 66513142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