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极大拓宽了企业自主投资“施展拳脚”的空间。
对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将改革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政府对收费公路、公交、水电气供给、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实行开放政策,逐步退出非政府资本有投资意愿的上述领域。
政府对新投资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BOT、TOT等方式以及信托投资、ABS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市地方金融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金融工具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对政府已投资的经营性项目,授权原投资主体单独或与其他社会投资者共同组成项目法人,实行市场化运作。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可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