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信托不能仅看预期收益


2004.05.09 [潇湘晨报]

  有关理财专家表示,目前不少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开发运营模式普遍单一,多数以贷款性质运作,而且资金和产品流动性差,信托收益的转让缺少转让平台,因此,购买信托产品不能仅看预期收益。事实上,具体的收益是由信托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成果来分配。信托公司在信托品种宣传资料上刊载预期收益率,只是一种测算结果,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性质与上市公司做出的盈利预测性质相同。信托理财风险就体现在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差异。投资者既有可能获取超过预期的丰厚收益,比如去年省信托发行的枫林绿洲项目预期年收益率4.35%,实际投资者获得了4.46%;也可能造成本金亏损。信托公司一般都会尽责经营,但决定项目成功与否的因素较多,其中一些是不可控因素。

  此外,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品种,存在确指与泛指(无明确指定)两类信息披露形式的产品。确指类品种介绍了资金实际使用人以及具体的项目,可供分析风险,信息全面;而泛指类品种仅大概说明资金投向,难以判断资金的实际用途、盈利状况等,投资者把握投资风险难度较大。(记者 邱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