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息披露公告(第22号)
2年期信托合同到期信托事务清算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中原信托")于2006年7月20日设立的《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08年7月20日2年期信托合同到期,受托人已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了清算,现将本信托计划2年期信托合同到期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情况
1、计划名称: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计划期限:3年(分别为1年、1.5年、2年、2.5年、3年,5个期限)
3、成立时间:2006年7月20日
4、计划规模:2000万元(其中1年期信托本金600万元,其它各期信托本金350万元)
5、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2006年7月20日成立,募集信托本金2000万元,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购买洛阳世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洛阳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项目10年期的租金收益权,为加入本计划各期信托的受益人获取相应收益。
6、信托财产归属人
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7、信托财产划付方式
本信托计划每满一年或各期信托合同到期时,采用现金方式将到期的信托本金及各期信托收益分配至每位受益人账户。
8、代理发售银行
洛阳市商业银行金谷园支行。
第二部分 到期信托合同情况
一、到期信托合同
指委托人签订的2年期信托合同,该信托合同于2008年7月20日到期。
二、到期信托合同金额
到期信托合同金额为350万元。
三、到期信托合同年平均收益率
到期信托合同的年平均收益率为4.7%。
四、到期信托合同份数
到期的信托合同份数为26份。其中,自然人合同份数24份,机构合同份数2份。
第三部分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
一、受托人将信托本金集合起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用于购买洛阳世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洛阳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项目10年期的租金收益权,为加入本计划各期信托的受益人获取相应收益。信托融资人洛阳世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按时支付回购款,没有发生过逾期支付的情况。
二、受托人为本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和信托资金专户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受托人按照《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按月向委托人和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并在受托人外部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获取的其他收入,在每次信托收益分配前用于存放银行。
五、信托财产信托存续期内收支情况
2年期信托财产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实现营业收入429,299.45元,其中,其他收入420,000.00元,存款利息收入9,299.45元。报告期营业费用100,299.45元。其中:发行费20,198.49元,印刷费668.50元,律师费1,400.00元,受托人报酬76,677.58元,税金119.88元,差旅费1,075.50元,邮电费5.50元,其他费用154.00元。
第四部分 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一、截至2008年7月20日,2年期信托财产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实现信托利润329,000.00元。
二、2007年7月20日,已分配信托利润150,500.00元。实际年收益率4.3 %。
三、本次应分配的信托利润为178,500.00元,实际年收益率5.1 %,实现了2年期信托计划平均年收益率4.7%。
四、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已付受托人报酬38,162.88元,应付受托人报酬38,514.70元。
第五部分 信托计划终止与清算
一、依照《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一条11.3款规定进行2年期信托合同到期终止清算。
二、受托人计划财务部于2008年7月20日编制了《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务报告》、《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信托业务费用表》及《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内部审计部就本信托计划2年期信托合同到期终止进行了清算审计。
三、受托人将依照信托合同第十四条条款的约定将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披露给委托人和受益人。
第六部分 剩余信托财产的归属和转移
一、剩余信托财产的组成
剩余信托财产包括剩余信托本金和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应分配的信托利润。
二、剩余信托财产的金额
剩余信托财产金额为350万元信托本金及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应分配的信托利润178,500.00元。
三、剩余信托财产的归属
依照《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一条11.3规定:本信托终止后按信托计划规定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采取现金方式,按信托计划的规定,转移给剩余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四、剩余信托财产的转移
受托人将按照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委托洛阳市商业银行金谷园支行2008年7月20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2年期信托本金和各期信托收益一并划至受益人在该代理发售银行开立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请各受益人及时查收。
2年期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证书等信托文件,自信托财产到账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七部分 声明
自2006年7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项目的运作,并依照《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
委托人、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就本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对家世界商业物业投资(洛阳世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2年期信托合同的受托人责任,特此声明。
受 托 人网站:http://www.zyx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800-883-6861 0371-66510126 66513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