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理财--安益2期--焦作市城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推 介 书

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近年来,中原信托充分发挥综合资源优势,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成功推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房地产等系列经典信托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健可靠的投资选择。
  截至2007年末,中原信托已累计发行信托计划125个,累计管理信托财产120亿元,目前管理的信托财产余额达到63亿元。累计清算到期信托计划89个,按时足额交付信托财产57.20亿元,累计向客户交付信托收益7.97亿元,实现信托本金、收益兑付率100%。
  中原信托将以一流的风险防范措施、高效的专业团队、尽职的项目管理为投资者打造优质金融产品,回馈客户和社会的关爱。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计划概况
  受 托 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
  计划名称:中原理财--安益2期--焦作市城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计划期限:二年。加入本计划的各信托的信托本金的信托期限分为一年期、二年期两类。
  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预计收益率:一年期信托本金的预期年收益率为6.00%;二年期信托本金的预期年收益率为6.65%
  收益分配: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受益人账户。
  资金运用:以向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提供贷款的方式集合用于焦作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推介期:2008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29日

计划成立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计划成立:
  (1)认购信托单位的认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加入信托计划的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达到50人;
  (3)推介期满。
  中原信托自计划成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将成立情况通知加入本计划的委托人。
  (1) 中原信托的网站 www.zyxt.com.cn 上公布;
  (2) 电话咨询时答复 800-883-6861;
  (3) 来函索取时邮寄,来函请寄:郑州市郑汴路96号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理财服务中心。
  本计划成立后,中原信托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受益权证明书》。

信托计划特点
  安全稳健:政府财政信用,确保信托资金安全。
  本信托项目属于政府信用类项目,焦作市人民政府以焦政函[2008]14号文承诺:"在各期、各笔信托贷款的还款及应还款年度,及时将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资金全额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以焦人常[2008]8号文批准同意:"将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资金支出全额列入同期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收益较高:计划本金以贷款方式集合运用,投资者可以直接分享稳定的贷款利息收益,二年期信托本金还可按50%的比例享受贷款加息收益。
  流通便捷: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赠与或继承。

项目情况
  本信托项目选定的焦作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焦作市东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碧莲路以北;新校区总建筑面积899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报告厅、国际合作部、学生宿舍、食堂、体育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7442万元。
  该项目已经豫计社会[2003]1636号文件批复同意,本计划选定的项目合法合规。

借款人--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是焦作市财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服务财政建设;非税收入管理措施制定;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非税征收情况。单位住所:焦作市建设路财政局办公楼6楼;经费来源:财政补助收入;开办资金:141.08万元。

发售地点:郑州市郑汴路96号中原信托大厦一楼理财中心

认购方式
  1、自然人最低认购资金不低于30万元并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2、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最低认购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购买须知
  1、投资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投资人须具备合格投资人条件,具体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或机构。即: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分为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3、投资者持必备证件签署《中原理财--安益2期--焦作市城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4、投资人签约必备证件
  (1)投资人为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若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除需持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资人为机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风险申明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特别提示
  本推介书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介绍,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请详细阅读本信托相关文件,包括:《中原理财--安益2期--焦作市城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原理财--安益2期--焦作市城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中原信托对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或其他信息披露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800-883-6861 0371-665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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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96号中原信托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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